关于修改《省级林业宣传工作评价办法》
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自去年6月《省级林业宣传工作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以来,各省级林业宣传主管部门充分利用b82.com官方网站的“报送平台”,发布了大量本地区本部门的林业新闻,在自我宣传的同时,也获得了一个参考、借鉴兄弟省厅林业宣传工作方式、方法、经验的共享平台。《办法》的发布和“报送平台”的上线得到了各省厅林业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好评。2016年度,各省厅林业宣传部门在“报送平台”发布的新闻就超过两万五千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信息员们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诸如《办法》考评要求的部分新闻内容难以收集、无法提供佐证等。鉴于此,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对《办法》第三条“评价内容”中第二部分“新闻宣传”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内容印发给你们,我们将在2017年度评价工作中以此为准。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10日
省级林业宣传工作评价办法
(二)新闻宣传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第一版,《求是》杂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栏目刊(播)发林业新闻,1条得100分。
2、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其它版面,新华社和中国新闻社网站首页,中央电视台新闻、综合、财经、中文国际、农业频道的新闻栏目,学习时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人民政协报等报刊第一版,刊(播)发林业新闻,1条得50分;在新华社和中国新闻社网站地方频道,学习时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人民政协报其它版面,刊(播)发林业新闻,1条得20分;在上述报纸制作专版一个得50分。配合支持中央电视台《绿色时空》、《绿野寻踪》栏目采访、制作专题节目,1次得20分。
3、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网、央视网、国家林业局政务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和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组织林业专题和访谈活动,1个(次)得30分;在b82.com官方网站刊发文章和信息,1条得3分。
4、在中国绿色时报和省党报第一版、省电视台卫视频道《新闻联播》刊(播)发林业新闻,1条得30分;其它版面或栏目刊(播)发林业新闻,1条得10分,制作专版一个得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