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生态文明主题微电影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5-07-08来源:宣传办
【字体: 打印本页

 
关于开展首届生态文明主题微电影
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的要求,在全社会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宣传林业建设事业,我们决定在全国林业系统乃至全社会开展首届生态文明主题微电影展示交流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主办单位
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以故事片为主,须紧密联系生态主题,体现林业行业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故事情节新颖生动,打动人心;
2、作品时长在25分钟以内,其它如制作时间、播出时间、影片格式等不限;
3、各地林业厅局、基层林业职工、微电影爱好者、专业电影创作者、在校师生等均可参加。
四、活动过程
(一)公开征集
1、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
2、申报方式:请在b82.com官方网站
(http://www.isenlin.cn/)下载《首届生态文明主题微电影展示交流活动申报表》,连同电影光盘和申报材料光盘(含申报表和电影剧本的word文档)各3份,邮寄至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出版管理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编:100714,联系人:于彦奇,联系电话:010-84239223。
(二)推荐及展播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从中推荐出十部优秀影片;
2、推荐结果将于11月在中国绿色时报、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b82.com官方网站等媒体公布;
3、主办单位为优秀影片的制作单位或制作人颁发证书;
4、优秀影片将择期在央视网林业频道、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b82.com官方网站等网络媒体上展播。
五、主办单位声明
1、主办单位尊重并保障作品的著作权,而由于参与活动者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其自行解决;
2、所有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主办单位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3、凡参与活动者即视为授权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将其作品用于科普公益宣传以及与本次展示交流活动相关的宣传、展播等时,不予支付费用;
4、本次展示交流活动不收取费用,参与活动的作品均不退还。
特此通知。
 
 
2015年7月7日